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要具体判断,一般不需要赔偿
我国劳动合同法虽然有培训服务期违约金相关规定,但是也不是无条件适用
实践中要考虑培训性质及费用承担及服务期履行情况等因素
另依法辞职即提前30日书面通(温馨提示是通知不是批准)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遇到纠纷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求助
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看看当时你们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3年内如果提前离职,需要支付培训费,那应该要支付的,但是公司项目上要确实有这次笔费用才可以,如果公司无法提供,是可以不支付的,如果合同里没有约定也不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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