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业务是审计业务,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条与第十四条有规定: 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 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承办下列审计业务:(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