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还能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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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收回,房屋的所有权在转移前,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行为,或者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的,赠与也是可以撤销的。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即使是公证过的赠与行为,只要赠与人还活着就可以撤销。我国的继承法规定,以最后一份的赠与合同为准,有多份遗嘱的,以经过公证的遗嘱为准。但是如果房子已经过户了,产权出现转移,收回赠与就比较麻烦了。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父母是可以收回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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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房产在房产办理过户登记前可以收回。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要收回已经赠与的房子,要确认赠与的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为新的产权人,则以前的赠与关系已经注销,赠与的房屋不能收回。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不能收回来的。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一般能收回,但是作为父母既然你已经赠予子女的房子了,还收回不太好,所以你一开始父母要想清楚,既然已经赠与子女房子了,就不要收回了,收回了作为子女心里肯定有点不开心。今后做事要三思而行,不要一会这样一会儿那样,这样的话,要引起不开心,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这是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