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生产个人与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应分别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核算,具体如下:
计提生产工人工资时做:
借:生产成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规定生产工人工资和按照生产工人工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列为“工资及福利费”成本项目,不再使用“生产工人工资及附加费”项目。
生产工人工资的计算:
生产工人工资只能按成本计算对象明确归属的,可根据工资的凭证直接计入各种产品成本的“生产工人工资及附加费”项目;不能明确归属对象的,可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间接分配计入。工资附加费可按已计入产品成本的生产工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分配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