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法治中国律师网的刘克滥律师,以下是我个人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您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做个对照。如果您有其他法律服务的需要,可以拨打4006050122 咨询。DX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