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面积比交房面积少怎么办?

2025-04-28 08: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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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如满意,请采纳。

回答2:

按规定,误差超过3%的部分你可以不出钱。

回答3:

最好找专业的咨询公司,可以找人来计算一下,如果跟你的交房面积差别太大在跟该公司协商去量实际面积(如果该公司可以先免费测量就直接去测量就可以了,估计都是要收费的),真的是面积少了那你就可以找住建局进行申诉,但是你一定要有很有把握,不然的花再给你量少了都是有可能的,如果你如果你住建局里面有可靠的工作人员,那就好办了,可以让他去测量,然后重新改合同,但是基本上是不会错的。望采纳,谢谢。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