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数列从第三项开始,每一项都等于前两项之和。它的通项公式为:(1/√5)*{[(1+√5)/2]^n - [(1-√5)/2]^n}(又叫“比内公式”,是用无理数表示有理数的一个范例。)【√5表示根号5】
自己算啊第一个数字加上第二个数字等于第三个数字1+1=21+2=32+3=53+5=85+8=13…………这个规律算
4807526976如果没有捷径,那么就脚踏实地的走吧!我费了很大力气很小心的计算出来,可是你晓得我是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