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目前还在职、未退休的人员,工龄对其退休后享受的待遇没什么影响,如果是现在已经退休的人员,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工龄不接续,就只能出钱续缴了。
二,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政策离开农村、垦殖场或农村回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0.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归侨职工在国外从事革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迫害回国的,如有可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核属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现在的单位一般是不认可其它单位的工龄的,你的情况是不存在什么调任,调认一词是只适用于国企的高管,未改革前以前国企间的工作调动,对于一般人员来说企业要是分发福利一般是只认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不等于本企业工龄。
改革后工龄一词对企业来说基本是不存在了,但本企业工龄对单位来讲一般是存在的,要是单位有什么工龄工资是按你要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来认定的,你在其它单位的工龄企业是不认可的。
企业改革后,其工龄社保是按两部份来算的,96年前的档案工龄是按档案中的招工表或分配表的时间为工龄的计算起点,95年12月为止。96年开始是按你的缴费年限来算工龄的,你缴费1个月算一个月工龄,没缴费就不算所谓的工龄。两者相加就是你的总的缴费年限,养老金计算是与你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及退休时的社平工资三项算出的,对于96年后工作的其养老金计算只有两项,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96年前参加工作的养老金计算多一项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计算与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本相同,只是其缴费年限只有视同缴费年限(96年前的档案工龄)。
你在各地的社保在退休前是要转到同一帐户上,其年限是累计的,有重复缴费的年限是不重复计算的。你要是不转,其它地区的缴费年限社保是不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