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法律方面可以针对老弱病残孕专座进行分析,此类座位设定本身形成一个规则、设定了一个权利,即特殊人群对此类座位享有优先权,这个规则适用于所有选择乘坐相应车辆的乘客,占据此类座位的人有义务给特殊人群让座,不让座不仅是道德问题,而是违约行为,违约可以被要求改正,即强行被请出占据的座位。对于非老弱病殊孕专座,是否让座则完全是一个道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