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二证合一)有效期为一年。
本指引把从业人员分四大类说明健康证明的办理过程:
1、医药类(药厂、药店从业人员)。
按照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药厂、药店从业人员的体检必须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进行,并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发放《健康证明》,其他体检机构对该类职业发放的《健康证明》不予承认。
办理过程: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以下简称门诊)参加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回执,体检后五个工作日内,系统将通过手机(小灵通除外)向体检者发出体检结果,体检合格者凭回执到门诊领取《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者可凭回执在门诊进行复查。
2、涉水产品类、一次性卫生用品类、化妆品类从业人员。
办理过程: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体检部门(包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及各镇(街道)医院防保中心)参加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回执。体检合格者可凭回执到体检所在部门领取“体检报告书”,体检不合格者可凭回执到体检所在部门进行体检复查。
3、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类从业人员。
办理过程: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体检部门(包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各镇(街道)医院防保中心)参加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回执。体检合格者凭体检回执到相应的镇监督分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培训考核合格三个工作日后,凭体检回执和卫生知识培训发票到所在镇的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者可凭体检回执到原体检部门打印“体检报告书”了解不合格情况。若有体检缺项或需复查某项目,可凭体检回执到原体检部门进行漏项复查。
4、工厂企业类从业人员。
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一寸免冠近照1张到南海所在镇(街道)医院防保中心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进行健康体检,体检一个工作日后凭缴费收据到体检单位领取检查结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