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何事情都不能绝对化的处理。
在电视上,经常看到一些真实的报道:有些特殊家庭的孩子,11、12岁左右就被迫辍学,稚嫩的肩膀就挑起了家庭生活的大梁,生活异常的艰辛和艰难。
如果周围的一些个体经营者,好心收纳孩子将其招到自己的企业或摊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每月发放定额的工资,以便接济或帮助一下这个贫困的家庭和关照一下本不该如此辛苦的孩子。对于这样的使用童工,形式上是非法的,但性质上确实助人的,又应该怎样正确面对和正确处理呢?
就在我们使用交流的这个平台上,也经常见到一些来自贫困地区、贫困家庭的未成年孩子,想早早地帮家庭助一臂之力,可是苦于没有身份证而难于找到工作而疾呼求助。这些又该怎样面对呢?
未成年的孩子当童工,更多的是一种无奈,或许也是一种被迫的渴望或乞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