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监、公安等等多部门联合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及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教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气象、供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烟花是燃放时能形成色彩、图案、产生音响效果,以视觉效果为主的产品。爆竹是燃放时主体爆炸并能产生爆音、闪光等效果,以听觉效果为主的产品。烟火,是以火药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起初,是专供贵族豪富争雄斗奢的消遣品,到了明、清,烟火制作技术有了新的发展,逐渐成为节日的礼品。每逢春节、元宵节以及其它重大活动,都要施放烟火助兴。
我国的烟火名目繁多,花色品种颇杂。其中,菊花型是人们最为喜爱的花型。烟火射入高空后,先是五彩续纷的光剂燃烧,继而是一个个随开随落的降落伞,烟火重叠,夜空锦绣团团,构成各种美丽的图案,成为正月十五元宵节里人们观赏的目标。这种转瞬即逝的大型烟火,造价是很高的。
消防、安监、公安等等多部门联合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及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环境保护、教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气象、供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组织、从事婚丧喜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酒店、宾馆等承办婚庆、典礼的单位等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进行告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安监、消防、公安等等多部门联合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经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安监、消防、公安等等多部门联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