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提出辞职,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的问题

2025-03-10 17: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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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以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为由辞职并且单位确实存在该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回答2:

如果是z先生自己提出辞职的 应该不可以索赔了

还有你这好像是题吧。ab公司都为x公司的子公司 也就是说都不具备法人主体,仲裁的话只能去市级的劳动仲裁委

还有就是z先生在家等了1年才去的b公司,已经过来劳动仲裁的申请时效了

如果非要索赔只能是针对在b公司工作的那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