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大部分作战,主要以阵地战和碉堡作战为主。 进攻的一方,首先以密集火炮最大程度地攻击对方的坚固工事、战壕和铁丝网,大量杀伤敌人的有生力量,然后他们以密集冲锋的形式接近冲入对方的阵地,在激烈而短促的近战中消灭敌人,夺取阵地。 可是,随着战争的展开,各国就感觉到了这种战术的重大问题。 由于军事工事建造技术的发展,使得当时的战壕曲折复杂。即使再猛烈的炮火也不可能摧毁战壕里面的所有人。同时重机枪的发明,使得防守一方即使人数很少,也可以给予进攻者巨大的杀伤。 实际上,一战爆发刚刚四个月,德法就分别伤亡了70万和85万人,而装备差劲的俄国人在一年内更是伤亡250万人。 因此,防守武器的水平远远强于进攻武器,这种残酷的现实就要求进攻武器在技术上必须要有突破。具体来说,对于进攻一方来说,他们在人数和地形上的劣势,要求他们有更猛烈的单兵武器。而当时的各国步枪,大部分战斗射速不过每分钟12发,这样的武器,根本无法有效攻破对方的阵地,加上一战时期配着刺刀的步枪几乎有1.5米长,这么长的武器也无法在狭窄的战壕中使用。于是,一种由单兵手持,可以在近距离产生巨大威力的武器随之产生——这就是曾经被称为“手提机关枪”的冲锋枪。
第一次世界大战冲锋枪的扛鼎之作为德国的MP18,他由德国著名武器设计师施曼塞尔设计,伯格曼军工厂生产。在它装备部队后,虽然一战已经快要结束,德国败局已经确定,但是仍然在实战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一战结束以后,对德国冲锋枪深有恐惧的英法胜利者,在战后的条约中明确规定,德军不可以装备冲锋枪,这也是对这种武器变相的肯定吧。纳粹德国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成功,大部分依赖于闪电战。而闪电战的核心就是装甲部队的使用。作为装甲部队来说,因为使用了车载武器如火炮和机枪,所以对于远距离的目标有巨大的杀伤力。但是,装甲车辆在复杂的地形里,经常遇到近距离的各种武器的袭击。由于装甲车辆自身的限制,它对于近距离的袭击反应较慢。因此,它很需要车载步兵保护其安全,这个距离一般在150米以内。然而德国传统的毛瑟步枪的火力和射速无法实现这个目的。于是,德国从30年代初期开始,就致力于发明一种可以供装甲步兵和伞兵使用的冲锋枪。
在战前的十年内,德国陆续使用了MPl8/l、MP28/ll、MP34/l、MP35/l、厄尔玛冲锋枪,这些武器部分参加了西班牙内战,在西班牙激烈的运动战和阵地战中,它们也发挥了一些重要的作用。但是从德国专家的专业眼光来说,这些武器仍然保持一战时期的水平,没有太大的发展,所以德军也并没有大量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