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传销送进了南宁第一看守所,需要羁押多久

2025-04-07 1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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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因涉嫌传销刑事犯罪被逮捕羁押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另外,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所以, 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五十九条 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回答2:

没刑事责任的话 流程最多是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