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的证据保全如何申请复议

2025-04-04 04: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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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证机关所作出的相关公证无法申请复议。但是,如果当事人对该公证不服的,可以进行起诉,要求法院撤销。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