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办事员在古代叫吏,普通办事员达到副科级以上在古代叫官。
“官”与“吏”的区分,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则。“官”是由朝廷任命的、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的行政首长,而“吏”只是行政机关的办事人员,吏不属于国家正式编制。
从身份上讲,官是上等人,是人民为他服务的;而吏则是下等人,是为官服务的。
以工作性质而言,官的职责是根据自己施政理念发号施令,治理辖区,所谓“一朝把权握,便将令来行”是也。而吏的任务则是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为自己顶头上司服务,所谓“学成文武术,售与帝王家”是也。
官是外来的,吏是本地的。官是三年一任,清代地方官平均一任只在一年半左右。而吏则不然。
古代公务员就是官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