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所说的「执着」是什么含义

2025-02-24 04: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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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基本上可以这么说,对佛家思想的最多解释都停留在心灵鸡汤或者不痛不痒的理论阶段,极为尴尬。首先,佛教思想流派众多,我国所说的佛教思想如果没有特殊说明就可以理解为禅宗思想。其次,在佛教旳原教旨主义看来,现在大多佛教思想及形式都是狗屎。

所以我佛应该放下"执念"吗?佛救的是人生中的苦,你觉得苦了,佛帮你寻找原因,找到一个叫执念的东西,才会劝你放下;你不觉得苦的时候,哪来的执念?佛救世人,心中才能满足,故而为此付出的种种,都不能叫做执念呀。

我个人认为佛教修行的最终目的是自度度人,也就是自身摆脱轮回,然后广度世人,让别人也摆脱。之所以要摆脱,是因为六道的轮回都是痛苦的,即便是生为天人,也有天福享尽再落恶道的危险。佛所说的执着,是指凡人以自我的喜好而为追求的目标,仔细想一想确是这样,我们所有在执着、努力、追求的事情,说到底都是我们自己喜欢的。

关于执著,《大般若经》卷七一有云:能如实一切法相而不执著故,复名摩诃萨。
可见,执著是片面而极端地理解事物而不可自拔,使自身愈陷愈深的虚妄之境地,难见本心。
比如,女生深深地爱上一个不爱她的男生,陷入执著的境地,便会产生许多虚妄的念头,或以为强行霸占就可以得到爱,或以为杀害、阻扰其获取她自身的爱情便可以挽回心意,这都是执著不知返的现象。生活中很常见。

执着过头便沦为执念,人一但有了执念。那生活便变得很压抑,那自己就会不快乐。最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凡是,开心就好。放下不同过往的执着,生活便会过的轻松。

回答2:

佛教是一种宗教信仰,它交给人们的是一切自然的法则,所谓四大皆空,俗人的贪嗔痴是三毒不可取的。在佛经中对针对一个人的执着为“我执”何为“我执”?是指人们对“虚幻不实、五蕴和合的身心”,固执的认为存在一个“能自在主宰的实我”;由于本来无我,却妄生执着,处处以我为中心,便产生了种种烦恼,固执一切诸法,以为实有,不知一切事物都是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人心存执念,对本该放下的东西却心心念念放不下。前段时间看到网上的一个新闻,一个男孩追求一个女孩子很多年,后来发现女孩子对他没有结婚的意思,又因为想到这么多年给女孩子买的礼物,于是心理失衡,居然把女孩推下楼。得不到你就毁掉你,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暴露了人类自私自利的劣根性。既然不爱了,为什么不轻轻放下,缘尽就相忘于江湖,不好吗?彼此为难,彼此纠结,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

想到当年玄奘西游取经,其实就是要渡化众生的,四大皆空。虽然不是佛教中人,但以自己的理解去看待佛法,就是人应该有一颗平常心,凡事有因必有果。不必执着于一时的利益得失。既来之,则安之。像水一样,顺应自然法则,这样你才能活得坦然,踏实快乐。

虽然现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很快,物资也极大的丰富,却有太多的人感叹活着没意思,精神空虚。究其根源,还是信仰的缺失,一切都以利己主义为出发点,得到就开心,得不到就有深深的挫败感。继而怨天尤人。这实在是大错特错呀。


如果有时间真的该好好的研读一下佛法,净化自己的心灵,做一个看淡一切,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吧。

回答3:

俗话说就是:一根筋、认死理。

严谨的定义见下:

【执着(梵abhinives/a,藏mn%on-par shen-pa)】

谓封执坚着。又单称‘执’或‘着’,亦称‘计着’。即由虚妄分别心封执坚着我及法等。亦即将虚妄非实的人我及万法,执以为实有自性。执之着之,而起种种迷妄颠倒、虚伪不实之见解。如《大乘入楞伽经》卷四〈无常品〉云(大正16·611a)︰
‘大慧!于一切法,如言取义,执着深密,其数无量。如所谓相执着、缘执着、有非有执着、生非生执着、灭非灭执着、乘非乘执着、为无为执着、地地自相执着、自分别现证执着、外道宗有无品执着、三乘一乘执着。大慧!此等密执,有无量种,皆是凡愚自分别,执而密执着。此诸分别,如蚕作茧。以妄想丝,自缠缠他,执著有无,欲乐坚密。’

《大般若经》卷四八五云(大正7·463c)︰‘由执着故分别诸法无所有性。’《三无性论》卷上云(大正31·868a)︰‘凡夫执名分别义性,谓名即义性,此为颠倒。是故但有分别,无有实体。’又《显扬圣教论》卷十六云(大正31·557c)︰
‘由唯依名起义执故,譬如唯有诸行无始流转自性,异生数习力故于自他相续起众生邪执,如是于长夜中串习言说熏修心故,由此方便起妄遍计,执有诸法,此法邪执犹如众生妄增益故当知颠倒。’

此谓分别假名以为有实,对之而生妄执。

关于能执之识体有异说,《转识论》谓依缘第八识有第二执识,第七识以执着为体,与四惑相应。又依《成唯识论》卷九所述,安慧等云执广通三性有漏心,其中,五、八识有法执,第七识有人执,第六识通二执。护法等云五、八识无执,六、七二识有执。

关于执与障之别,《成唯识论演秘》卷一(本)以二句分别之,即(大正43·817a)︰‘(一)但执皆障,谓障自性及业果中心心法者,有二分故;(二)但障非执,即业及果非心心所者,无二分故。’此谓‘执’有能取、所取二分之限,故较狭。‘障’亦通于非业及果之心心所法,故较宽。

◎附一︰姚长寿〈我执与法执〉
我执和法执,又称人法二执,或生法二执。这是两种错误的执见。执有常一自我的实体,叫做我执。执诸法皆有实体,叫做法执。

我执在小乘部派佛教里有各种说法。有部设人我、法我二我,否定作为个体生命的我(人我),但认为有构成存在要素的实体的我(法我)。犊子部、正量部等认为有一种非即非离蕴的我,这种我既非带有五蕴假合而成的个体(蕴),也非五蕴以外称为我的我(离蕴),而是同五蕴非即非离的我。经量部又有胜义补特伽罗之说。《成唯识论》卷一把佛教以外以及部派佛教里的各种我的说法分成三类︰即蕴我(世间一般说法)、离蕴我(数论、胜论、经量部等)、非即非离蕴我(犊子部、正量部等),并一一予以破斥。

大乘佛教不仅否定人我,而且也否定法我。五蕴诸法,但有假名,如幻虚假,无有定实,说人法二无我,一切皆无自性空。《成唯识论》把我执和法执各分为俱生起和分别起两种。俱生起,指无始以来熏习于虚妄分别,由此为内因,出生后存于六、七二识,起任运妄执。第七识的妄执相续不断,第六识的妄执时有间断。分别起,指由非理学说和见解而起的妄执,存于第六识的妄分别。

《成唯识论》卷五(大正31·24b)︰‘补特伽罗我见起位,彼法我见亦必现前。我执必依法执。’又《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末)(大正43·628a)︰‘有法不带人,人用必带体。人执定有法。’即法执迷于诸法的体,我执迷于诸法的用。

因为同一烦恼有我执和法执两个方面,所以分别立为烦恼障和所知障。即迷于诸法的体者谓所知障,迷于诸法的用者谓烦恼障。比如,有情皆为五蕴假合,如果对之而起贪爱,这就是对五蕴如幻虚假不能通达。由此不能通达便对五蕴假合的有情,和对起贪爱产生惑障,前者是迷于法体的法执,即所知障,后者是迷于法的用的我执,即烦恼障。如果悟觉五蕴之体如幻虚假,那末对这假合的有情也就不会起贪爱了。因此说我执因法执而起,烦恼障依所知障而起。

◎附一︰〈增执与减执〉(摘译自《佛教大辞汇》)
又称增益执与损减执。‘增执’为增益之执,如执诸法实有。系偏于有的执情。‘减执’为损减之执,如执诸法空无。系偏于无的执情。《成唯识论》卷一云(大正31·1b)︰‘外境随情而施设故非有如识,内识必依因缘生故非无如境,由此便遮增减二执。’《成唯识论述记》卷一云(大正43·243c)︰‘此内识体性非无,心外我法体性非有,便遮外计离心之境实有增执,及遮邪见恶取空者拨识亦无损减空执。’这是根据唯识家的中道义,将偏有、偏空当作增减二执而加以说明。
关于中道之义理,各宗所谈互有浅深,故所偏之空有亦互有差异。大体而言,以为真理之外尚有其他存在的是增执,反之则为减执。依《大乘法宗名目》卷二(上)所述,以此二执对遍、依、圆三性加以分别,则有四类之不同︰
(1)依《解深密经》、《成唯识论》之意,为于遍计之上起增益之执,而于依、圆之上起损减之执。
(2)依《辩中边论》、《对法论》之意,为三性之上各起增损二执。
(3)依《摄大乘论》之意,为于遍计之上起增益之执,于圆成之上起损减之执,于依他之上起二执。
(4)依《瑜伽师地论》之意,为于遍计、圆成之上不起二执,唯起于依他。
此中,损减之执于见道断,而增益之执尚行于十地之间。
[参考资料] 《解深密经》卷二〈一切法相品〉;《十八空论》;《瑜伽师地论》卷七十三;《显扬圣教论》卷十五;《佛性论》卷二;《般若灯论》卷十四;《俱舍论》卷十九;《顺正理论》卷三十三;《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本);印顺《摄大乘论讲记》。
FROM:【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回答4:

「词语寻根」“执着”一词的多重含义您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