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代理。
物业管理企业的续聘是指在物业管理委托期限到期后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再次聘用。为了确保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权益,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对委托管理的期限都有明确的规定,首次聘用一般不超过2年。
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期满前,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应就合同期满后续聘问题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充分的协商。业主委员会应广泛听取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评价,如大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原物业管理企业也同意续聘,可直接续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否则,业主委员会应于合同期满前就合同期满后的物业管理进行招投标,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原物业管理企业有优先获得管理的权利。
是否续聘既是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也是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从业主委员会的角度为了保持物业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在充分反映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应尽可能续聘原物业管理企业。从物业管理企业的角度看,广大业主的续聘本身就是对其以往工作的一种肯定,应积极争取续聘。对广大业主提出的意见,应虚心听取,认真改进工作,建立和维护自身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声誉。
完全可以,我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就解聘了原来的物业公司,自己直接管理物业。业委会完全可以自己管理物业
不可以 是监督 协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