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并不一定在一起,在一起不并不代表喜欢,爱情这东西是琢磨不透的,分手更不需要理由的,既然不爱了,何必还要强求在一起呢?要做到拿的起放的下,既然说出了分手,那就说明爱已经不在,就不需要什么理由来当分手的借口。
如果双方都希望分开,当然两人可以选择默契地一笑,各自转身离开;但只有一方说放弃另一方不愿意的时候,提出分手的那位还是有义务去说出真实原因,分也应该分得明白是吗?法院在对犯人做出惩罚裁决的时候还会当众宣读判决的依据及理由呢,感情是私人的事虽不方便公开,两人私下去说说总可以吧,否则,不愿放手的一方多回心有不甘.
如果他(她)向我们提出分手了,那再问什麽都是多馀的.
也许我们不能那麽轻易地把一切放下,但我们至少还能做到给自己留点尊严!所以如果当他(她)向你提出分手的时候,
不要去问那麽多的为什麽,不要奢望可以挽回什麽,
要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分手不代表快乐与幸福就此远离你了,也许下一站才是真正属於你的快乐与幸福!
既然是爱!那么还需要理由吗?
所谓的理由!是想给对方,还是在为自己找的
爱就是爱了!没有什么理由.每个爱情只有当事的彼此才最清楚
爱需要的是包容,谅解--更多的是能站在对方的角度,将心比心的去考虑
爱若需要理由!也是没有最正确答案的
动情容易,痴心难!
留情容易,守情难!
懂的珍惜!学会珍惜!
才是另一伴最甜蜜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