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有份额的,因为根据我国的继承法规定,凡是结婚期间两个人的所有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故婆婆去世前把自己的财产分给自己的儿子,儿媳妇当然有份额。
如果没有立遗嘱,就应该有媳妇的份额,如果立了遗嘱,就是给儿子留下的,媳妇就没有份额。不知是否正确?请指教。
应该有的,分给儿子,儿子拥有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也是有的,也会分一部分的,所以夫妻搞好关系,也是必须的。
婆婆去世前把自己的财产分给自己的儿子,这份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没有媳妇的份,
婆婆去世,她肯定是要把属于她那部分财产分给自己的儿子,指定继承人给儿子应该媳妇没有份额,因为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你和她儿子是夫妻,你可以享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