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打工时家里人给了一千块钱生活费,这是家里人的亲情,发了工资后即使是给家里人钱,也不该叫还,这样说就生份了,如果挣了钱,在保证自己在外够用的基础上,给家里钱表示自己能挣钱独立生活了,让家里人也高兴高兴。
当然要还,不仅要还,还加倍的还,这样你父母会觉得你长大了,会感到欣慰与高兴的
还不还给家里,这要看你自己了。不过,依我看,你还是还给家里吧,我想你家里也不会是太富裕吧。你去打工时家里给你钱,主要是考虑到你一时半时不会发工资,而这期间你还需要吃饭,还有花钱的地方,出门一时难啊,没个钱怎么行呢?你现在发工资了,有钱了,而你又是一个成年人,应该依靠自己,不要依靠家人特别是父母,看自己的双手闯出一片天地来,所以我认为应该还给家里。
如果是我,我会把钱还给家人的,我要证明自己是可以独立的!
如果自己的工资除开自己的消费了 还有多出来的钱建议给 毕竟都是家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