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在医院出面给我打官司(打官司的一切),并说工伤赔偿少。给我按"道损"钱多。所以没有按工伤。

2025-04-25 08: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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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既然已经按照“道损”(实际上就是人身损害赔偿)起诉,那就跟律师配合好好打官司,这属于民事赔偿。
但是,你还可以同时申请工伤赔偿。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是可以同时要求的。
建议在法院打官司的同时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作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单位给你交了工伤保险,可以要求保险处给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单位没给你交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单位给你。单位还要给你停工留薪期工资(差不多相当于误工费),如果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要给你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医疗费只能在人身损害或者工伤的一方赔偿一次。

不过你要注意,道损的官司可能还需要单位帮忙,而认定工伤后单位要赔钱给你,所以,一旦知道你要认定工伤,单位会不配合。

说实话,交通事故如果赔了再让单位赔,对单位确实不公平,感觉也不太仗义。

回答2: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回答3:

属于几级伤残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以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为准,只有鉴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属于工伤的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赔范围包括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回答4:

没有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