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如果当初离婚的时候有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书或者双方协议,就把判决或者调解书或者协议拿上,让他按当初说的给。没有就重新想理由要,趁孩子还没满十八岁。要是肯定能要到,不过不会多,就他这不想给的样子,肯定最后得法官判。北京的平均水平,能要到每月五百至一千。如果他月收入过万了,能要个一两千。外地比这个水平还低,五百左右吧。弄不好他死活不给,你还得申请强制执行。挺费劲的。所以就看你觉得花时间精力打官司值不值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