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的日本官制为二官八省制,二官大体相当于唐之三省,而其中的 太政官相当于唐朝的尚书省.八省实际上是唐三省,六部,九寺中某些部门 的综合,简化形式.在地方官制方面,日本依唐朝的道,州,县三级体制, 设国,郡,里三等.在土地及赋税制度方面更是唐均田制的翻版,废止贵族 的私地,私民,使之归国家所有,把农民全部编织在土地上,实行班田制, 令其负担赋税.班田制条文中有三分之一抄自唐均田法例,主要特点是公民 无地或少地,官府按掌握的公田,平均按人口授田,人死或户绝须归官府. 学制方面,日本在中央设立大学家,内设明经,纪传,明法,算道等四道(或 四科),四道中以明经为首.地方上设国学.所学课程一如唐制.而且,天 皇还以唐玄宗为榜样,"令天下家藏《孝经》一本精勤诵习".令地方官吏推举孝子,对不孝者予以重罚. 此外,唐朝文化还在其它方面影响着日本文明的演化.
中国的三省六部制与日本的二官八省存在明显差异。以下从中央官制和地方官制两方面对比:
1. 中央官制:
中国:采用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这种体制强调了皇权与相权的配合,以辅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
日本:在中央官制上,日本实行二官八省制。具体包括太政官(相当于唐朝的尚书省)、中务省、式部省、治部省、民部省、兵部省、刑部省、大藏省和宫内省等部门。与唐朝的三省六部制相比,日本的二官八省制实际上是唐朝三省六部制的简化形式。
2. 地方官制:
中国:地方行政机构通常分为州、县两级,实行州刺史和县令的行政管理制度。
日本:在地方官制方面,日本借鉴了唐朝的道、州、县三级体制,设立国、郡、里三级行政单位。
总的来说,中国的三省六部制与日本的二官八省制在中央官制和地方官制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中国强调皇帝的集权统治,并设立三省辅助皇帝处理政务。而日本则在天皇之下设立二官八省制,以天皇的名义统辖全国政务,具有明显的天皇亲政色彩。
一个中国,一个日本
二官八省是三省六部制的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