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第二次起诉需要以下材料:
第一,原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第一次判决书;
第四,法庭出具的判决生效证明一份;
第五,起诉状一式两份;
第六,预交案件受理费。
1,第二次起诉,要将第一次已起诉的资料交给法院。证明是6个月后再起诉的,
2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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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未判决离婚,那么自你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后就可以提起第二次起诉了,起诉时,需要你重新写份起诉状,也就是需要准备两份起诉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将这些材料一并装订起来递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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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现在是第二次提出离婚,仍然需要去法院立案,带上相关的证据材料,通过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