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体原因无法配合公司异地调动造成的劳动纠纷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2025-04-27 06: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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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按劳动合同法,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薪资等)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如果公司单方面想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员工不统一,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