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的名言“人命定是自由的”,其中包含着两层意思:①人是被无缘无故抛到世界上来的,是空无所有的,②人一旦进入尘世,他就享有绝对的自由,就要对所做的一切负责,就是自己行动的主人。归根结柢,他所谓的自由就是人的存在本身,“人即自由”,只有在自由选择的行动中,人才能变成自己所要成为的,才能够显示出自己的存在自己的本质。萨特指出,“人类的自由先于人的本质,并使人的本质成为可能”。在他看来,人之所以自由,是因为从本体论的观点出发他是自为的,他可以自我外化,自我虚无化,并不断地超出自身趋向一个意欲达到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自为是自由出现的根源,自由就是自为存在本身,是绝对的。人的全部价值就在于他是自由的。人存在的意义正在于此呢,就是求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