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除用人单位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致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愿达成协议的外,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权利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的,任何人都可以投诉,劳动者可以投诉。不过,劳动监察处理的是违法行为,一般不涉及对劳动者的补偿。
国务院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2012年6月21日
28.劳动者以其他理由提出辞职,后又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迫使其辞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