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至一人抢救无效后死亡,因抢救伤者

2025-05-05 07: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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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摩托车是否有牌证、肇事驾驶员是否无证驾驶与是否戴头盔等等不是判定事故责任的确性依据,只是判决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您所述受害人伤情可能达重伤致残等级,几级伤残以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如县一级人民医院)或是事故发生地县一级公安局法医科(室)鉴定的为准。
事故发生后移动和破坏事故现场的一方承担不利因素,抵赖或是撒谎说是电瓶车撞摩托车,没有确凿证据的任何当事人都有权不予认可,可从被撞电瓶车痕迹和受害人被撞部位等因素推理出肇事人撒谎。如果事故现场附近有监控摄像的,可委托交警调取作为判定事故责任的依据;受害人知道事故发生时在场见证人情况的,也可向受案交警提供线索由其取证。受害人转到家乡小诊所治疗伤情的,其出具的治疗费单据可作索赔的证据。
起诉判决肇事人赔偿的,判决生效(一般10~15日生效)后不履行的,受害人方可申请执行,执行含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后无力偿付的,可执行其名下财产变现折抵和查封其银行账户及强行划拨余额给付,给采取此处置后都不足清偿的,只要债权人知道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随时通知法院去执行,每年可执行多次,每次执行不到财物或是被执行人不按规定报告财产情况的,都可拘留15日,每年可拘留多次。未出现终结执行情况的,赔偿一辈子,了都得以名下遗产折抵。是否会执行其名下房屋,这得看这房屋是否为多人共有和被执行人所占份额的多少定性,只能说有可能查封迫买。
现在该做的事就是关注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赔偿是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总额。对方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情节,可以向管辖权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即刑事自诉),判定其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民事赔偿事务就会兑现的快一点,赔偿清楚受害人并取得其本人或家属书面谅解的,构成减轻刑事处罚情节。
请律师的时机是越快越好,办理代理书面委托手续后,其就有权干预受案交警公正定性事故责任,可采用风险代理,即胜诉后或是拿到赔偿后再给付代理费,风险代理的收费一般为赔偿总额的15%左右。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现行《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亡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最新《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