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备案,可以前往建设局业务收文窗口直接办理。凭备案受理回执领取办理结果。根据国务院发改委发文,地方制定相应的办法执行的。各个阶段有各个阶段的备案要求。在需要办理时,到城建或建设局等相关单位领取表格,一项项按要求提供资料即可。
备案提交的资料清单,如下所述: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二、专业分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7、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原件(劳务分包或已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专业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9、非招标工程,应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核原件)。
三、劳务分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筑劳务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7、建筑劳务作业队长的任命书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监理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业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核原件)、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原件,监理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五、合同变更备案
1、补充协议原件一式4份。
2、原备案合同复印件1份。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需要的材料
1、勘察合同备案
(1)、勘察合同原件3份。
(2)、勘察合同备案表6份。
2、设计合同备案
(1)、设计合同原件3份。
(2)、设计合同备案表6份。
3、招标代理合同备案
(1)、招标代理合同原件3份。
(2)、招标代理合同备案表6份。
4、造价咨询合同备案
(1)、造价咨询合同原件3份。
(2)、造价咨询合同备案表6份。
(3)、标底文件原件一份(标底的成果文件要求装订成册,有编制说明,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签字盖章齐全。)
5、施工合同备案
(1)、施工合同6份原件。
(2)、施工合同备案表6份。
(3)、中标通知书1份(复印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原件1份。
(5)、类别确认书1份(复印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第一步: 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 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 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 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 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 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 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 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 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 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 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 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 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 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二步:委托拆迁公司完成现场三通一平。
第三十三步: 建委踏勘现场,取得“现场勘察合格通知书”。
第三十四步:完成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取得“质监备案回执”。
第三十五步:完成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取得“安监备案回执”。
第三十六步:完成节能监督登记手续,取得“节能备案回执”。
第三十七步:资金到位,取得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第三十八步:取得人防办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第三十九步:取得建委的“施工许可证”。
至此完成本项目所有政府部门审批手续,进入现场施工阶段。
扩展资料
一、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
1、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所核定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本市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本市三级施工企业办理工程总包合同备案仍按原方法执行)。
2、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的同时,书面承诺依法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劳务施工合同,并督促分包企业或劳务企业及时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和办理综合保险人员采集手续。
3、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必须与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筑劳务人员签订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并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
4、工程施工总包企业使用的劳务人员因故离开,需及时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注销手续。
二、相关法律条例: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建筑工程不备案不得冬期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你好 这是一个建筑工程开工前腰准备得东西和备案,楼主可自行查看··· 如有疑问请HI 我····
第一步: 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 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 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 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 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 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 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 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 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 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 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 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 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 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二步:委托拆迁公司完成现场三通一平。
第三十三步: 建委踏勘现场,取得“现场勘察合格通知书”。
第三十四步:完成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取得“质监备案回执”。
第三十五步:完成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取得“安监备案回执”。
第三十六步:完成节能监督登记手续,取得“节能备案回执”。
第三十七步:资金到位,取得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第三十八步:取得人防办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第三十九步:取得建委的“施工许可证”。
至此完成本项目所有政府部门审批手续,进入现场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