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不愿结案怎么办?

2025-04-27 19:55:33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第一、提请交警队进行调解

交警队可以"对方拒绝调解"等正当理由结束调解。

第二、到法院起诉

如果只是垫了医药费和修车费的话,在法律上对方还可以向你追偿:误工费、交通费、陪护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可能你还要承担诉讼的费用。

第三、和对方和解

好好商量让对方提供正规的医药费和修车费等等相关费用的发票(保险可以理赔的部分),也可以把对方要求的二万元含在里面,通过保险来赔付。

附:(具体要看你的保险约定)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扩展资料:

处理程序

(一)当事人自行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对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2、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二)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

1、处理事故的人员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2、现场处置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交通事故认定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

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4、赔偿调解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