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2〕第12号)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发卡机构,发行预付卡, 要取得《 支付业务许可证 》,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等规定,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才获准发行预付卡,但是制度并没有规定,发卡机构必须要和中国人民银行签订协议。需要签订协议的是,发卡机构要和购卡人签订协议,发卡机构应当与特约商户签订预付卡受理协议。中国人民银行和发卡机构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不是协议能约束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