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依照文中所述的伤势情形来看,我方目前可先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参与度鉴定,若鉴定结果认定有关联时,我方可依该鉴定报告向对方提出相关索赔事宜。
交强险范围里,只要是肇事方有责任的,不管责任大小,受害方都可以先在肇事方的交强险范围内索赔。(此时是无需计算责任的)
有责任的限额: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超过交强险的部分,可再按责任比例划分赔偿金额。
一般来说受伤的人,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的大致如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若我方后续经鉴定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中的伤残等级时,我方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有其他问题,可以点我名字,来信讨论。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加油。
事故造成什么程度的伤害(指从医学角度认定的重伤、轻伤、轻微伤等)不是索赔的依据,更谈不上精神损失费了。事故的善后赔偿,是根据经济损失(比如货损、车损、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等)以及死亡、伤残等情况进行的。只有发生死亡和残疾问题才有精神损失费,且需要法庭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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