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是无限期的,现在工伤八级,继续在公司上班到退休,请问现在和退休各能赔到多少钱?

2025-05-01 13: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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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提供条件不足,无法计算各赔偿多少钱。
一、现在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项目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身体伤残的补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旧伤复发医疗的补偿,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因为身体伤残影响再就业择业和待遇的补偿。工伤职工领取补偿之后,本次工伤保险关系终止,不再享受工伤方面的待遇。
二、退休终止劳动合同
工伤职工退休时才终止劳动合同,只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不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但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致残七至十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回答2: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应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劳动部门监管劳动用工和工资的发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回答3: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现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退休时没有其他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