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个体工商户所得额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2025-04-05 18: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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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责发生制

《计税办法》第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该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体户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这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基本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该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税法优先

《计税办法》第六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体工商户会计处理办法与该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该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算。

借鉴企业所得税相关立法经验,《计税办法》在制度设计上确立了税法优先原则,个体工商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会计处理与《计税办法》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计税办法》的规定执行。

3.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计税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这里所称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4.不得重复扣除

除税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个体工商户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