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参加工作,第一份工作做到2019年4月,共8个月,第二份工作是不是做到2019年8月份就有年假了?

做到2019年8月就累计12个月了,是否就有带薪年假5天。谢谢
2025-04-05 05: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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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这两份工作是在同一个单位做的么?,如果是,肯定符合规定,但是单位是否执行就不好说了。
根据国务院公布并于2008年1月1日实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9月28日制定公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休年假的前提条件如下:
主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回答2:

不是的,你的两份工作肯定不是同一个单位吧所以你要在第二个单位工作一年才有休假,或者在年底,单位会根据你工作月份折算给你休假,到第二年底,给你一年的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