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的,红字的,和补填的都是凭证,他们的联系是凭证内容上的,在形式上与普通的无区别,号码按填制顺序填就可以,只要在备注栏注明“冲多少号凭证”就可以了。不用和错误的凭证放在一起.
当然不用放在一起,按顺序填就可以了
按顺序填就可以,只要在备注栏注明“冲多少号凭证”就可以了。
没有必要,按照你原来的顺序向下编,在摘要栏要写清楚冲多少号凭证。
就在你现在要作的这张正确的凭证,摘要就写(更正)冲销什么时间多少号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