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刚成立,可能由于税务等机关的流程问题没有完成税务资格的确定,或者由于要等待增值税的资格;需要要求供应商晚开发票的,可以先根据出入库单进行材料的暂估出入库登记,等税务条件具备后,在根据供应商给开具的发票进行实际价值登记入账,并对暂估进行红冲。
具体的做法是:
①办理暂估入库:
借: 原材料-XX材料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XX供应商
在材料帐当中也可以建立相应的暂估科目!
②办理暂估出库:
借:生产成本--材料费--XX材料
贷:原材料--XX材料
如果在材料科目中设置了暂估科目并已有出库发生时,那么到发票收到做账的时候也需要对出库的成本按照发票金额以及库存材料的计价方法进行计算!在对出库成本进行调整增加减少!
收到发票时,做如下凭证:
借:原材料--XX材料 (红字金额)
原材料--XX材料 (蓝字发票应计成本金额)
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XX供应商 (红字金额)
应付账款--XX供应商
这样说应该明白!
供应商有送东西过来,有送货单(入库单),你一定要对方提供发票,如果你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用来抵扣。
没有发票做账是要被税局查处罚款的。(因为对方没有开发票,没有缴销项税额或消费税)
原始凭证里最重要的就是发票了! 出库入库单是里面的附件,一样重要。
公司出售货物也要给对方开发票。
按说你没有正式发票或其他正式票据,就不必做会计账的,只有取得正式票据时才可以做账的
买东西有供应商开出的发票或收据,自己出货有开给客户的送货单,这些就是做帐的原始凭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