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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因政策调整,陕西公务员考试时间推迟至5月。2014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尚未公布,预测会于3月发出招考公告,请各位亲爱的考生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以及我们的微博、微信平台,我们会在公告发出的第一时间传达给大家。关于招考公告具体要求,可参见2013年招考公告。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4日至1995年6月4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上述第2、6项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3年5月28日之前已正式落户,下同);
2.陕西生源;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上述三种情形之外在陕西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报考特设职位的人员。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可报考相关职位:
1.2013年应届(含2012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职位的;2011年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人员报考选调生职位中法院系统职位的;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报考以研究生学历为起点职位的;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法医职位的。
(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凡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报考特设职位,也可选择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报考者除应符合招考范围和报考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未经批准自行离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试用期内的;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被终身禁考的,或自2008年以来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不准许报名。
2.在近年来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公告中明确规定对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人员,在禁考期限内的;全省统一招录的服务期未满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人员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不准许报名。
3.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准许报名。同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中本科或研究生人员也不准许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5.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其它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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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事考试网提示您:
2015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报考条件会在公告出来后发布。
以下是历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相关政策(仅供参考):
公告时间:3月-5月
考试时间:4月-6月
招考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 要求的工作能力。
招考对象: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出公告前一天落户都可以);
2.陕西生源;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上述三种情形之外在陕西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报考特设职位的人员。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可报考相关职位:
1.2014年应届(含2013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职位的2012年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人员报考选调生职位中法院系统职位的;
选调生: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简称,这些毕业生将直接进入地方基层党政部门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报考以研究生学历为起点职位的;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法医职位的。
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满分均为150分。(13年开始)
考试时间: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考试地点:
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职位和省垂直系统职位的考生,统一在西安考区参加笔试;
报考各市职位的考生在该市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
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6]+面试成绩/2
公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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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陕西公务员公告还没出,你可以参考下13年的。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4日至1995年6月4日期间出生);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上述第2、6项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3年5月28日之前已正式落户,下同);
2、陕西生源;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上述三种情形之外在陕西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报考特设职位的人员。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可报考相关职位:
1.2013年应届(含2012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职位的;2011年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人员报考选调生职位中法院系统职位的;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报考以研究生学历为起点职位的;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法医职位的。 (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凡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报考特设职位,也可选择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报考者除应符合招考范围和报考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未经批准自行离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试用期内的;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被终身禁考的,或自2008年以来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不准许报名。 2.在近年来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公告中明确规定对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人员,在禁考期限内的;全省统一招录的服务期未满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人员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不准许报名。 3.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准许报名。同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中本科或研究生人员也不准许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5.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其它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然后你可以参考着考试的职位表对照着看下每个职位所需要的条件。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祝您考试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