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证要多久时间?

2025-03-29 01: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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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户口迁移的办理时限,根据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落户地点及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
  1、在当事人的户口是在本省内迁移,并且当地已经实行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而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购房入户时的面积、总价、迁入户口的总人数等);
  2、且能交验迁移户口的证件、资料(如:房屋产权登记证、迁入(出)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户口迁移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的前提下,是当场受理并在当天办结的;
  3、在当事人的跨省迁移户口、或者证件、资料不齐全的前提下,需要审批(办理时限,各地不同)及完善证件、资料的时间;
  4、建议当事人具体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并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以实现就业后迁入户口为例,具体的手续、需要的证件、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的集体(用人单位等)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回答2:

  迁移户口(包括办理户口“准迁证”、迁移证等)的时限:
  1、根据当事人是否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政策、资料及证件是否齐全、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办理时限等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2、建议当事人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公通字[1998]56号):
  第二条:明确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工作基本要求
  (三)办理本条第(二)项中所列户口申报事项,各环节的工作应当在以下时限内完成:
  1、对本条第(二)项中所列户口申报事项,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
  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应当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地、市级公安机关;地、市级公安机关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回答3:

你已经拿到深圳的户口准迁证,回去只要带上此证,身份证以及原户籍地户口本,回原籍派出所立马可以办理,换成“户口迁移证”,到深圳落户,大功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