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只是相对的限制自由,如不得离开居住的县、市,不得进入警方规定的场所等。
法律规定: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旦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提请批准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时人身自由受到一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