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开庭审理之前受害方该做些什么?

2024-12-04 14: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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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犯罪嫌疑人开庭之前,在看守所接受讯问,进行法制、道德。
  《看守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

回答2:

一、原则上,受害方什么也不需要做;
二、公诉案件,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不是受害人。
三、受害人受到伤害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当然,也可以选择另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