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参评条件和报送程序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且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报送程序 请各地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推荐单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根据参评条件和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附件1),择优向评审办公室推荐参评项目(建议先行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的专利项目进行筛选)。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只推荐本专业领域内的发明专利项目参评,由专利权人提供有关材料并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经两位院士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后,直接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来源:国知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