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后,国家长期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承包关系30年不变的政策,部分农户由于家庭人口增加,人地矛盾突出,由此提出了土地承包分配不公,要求在全村范围内重新调整土地的诉求。对这一问题,应按照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确定的“把握政策、确保稳定”政策原则,在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律政策宣传,纠正其错误观念的前提下,严格执行法律政策,严禁以人地矛盾突出为由,在全村范围内收回承包地重新分配的行为。
对部分有集体机动地等可分配土地的村组,对群众提出调地要求的,可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采取民主协商、村民议决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