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
可以但是要有规划意见,让规划局开个证明就行。
还有就是要交税的,如果是在同一个人的名下就不用交了。
拿着房产证或者不动产证到不动产中心办理就是了。
测绘费和登记费是必不可少的。
你的意思是要分割吗?首先跟你说的是程序上是可以分割的,只要证件齐全就可以分割;
如果是房地产证,那么应该经过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核查后就可以分 ;
若是房屋所有权证要补地价换证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