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学校类别 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城市高中 1∶12.5县城高中 1∶13农村高中 1∶13.5城市初中 1∶13.5县城初中 1∶16农村高中 1∶18城市小学 1∶19县城小学 1∶21农村小学 1∶23请按比例为8名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