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请原谅我的直接:你这问题我看了第一反应就是你对他余情未了还总想着是否能复合,不然你怎么还会对他的事依然耿耿于怀如此在意呢?!第二或许你在与他的婚姻中一直被家暴所折磨,而好不容易离婚摆脱他之后他却又阴魂不散地继续纠缠甚至动用武力来胁迫你,因为在他看来你就是一个可以任他欺凌摆布索取却不敢有丝毫反抗的柔弱女子不找你找谁呢?!当然这第二种情况纯属假设绝不愿它真的发生!但不管到底什么情况你现在只能,也必须对他说:不了,否则就真的是没完没了、后患无穷了……不过如果你和前夫在离婚时另签署过什么财产协议,你和他之间是否还有债务末了那就另当别论了,总之一切按法律办事,该给的不欠、不该给的一分没有!
离婚后男方所欠的债务属于男方一方的债务,与女方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不能还,跟你没关系,我也才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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