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筐鱼连筐重122千克,卖出一半后,再卖出剩下的一半,这样也就是剩下了四分之一的鱼,四分之一的鱼加上筐重35千克,也就是说,122-35=87千克,这87千克是四分之三的鱼重量,所以原来这筐鱼重87÷3/4=116千克
根据题意:设筐重a千克,鱼重b千克,则a+b=122.(1)又因为卖出一半后再卖出剩下鱼的一半,这时剩的鱼连筐重35千克,则b/2-b/4+a=35(2)。由(1).(2)两个组成二元一次方程组,解得a=6(千克),b=116(千克),因此原来这筐鱼重116千克。希望能帮到你。
(122-35)÷(1/2+1/4)
=87÷3/4
=116 千克
这筐鱼重116千克。
请参考
(122-35)÷(1/2+1/2÷2)
=87÷3/4
=116千克
原来这筐鱼重116千克。
(122-35)÷(1/2+1/2x1/2)=116
原来这筐鱼重116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