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方分局有权给企业贴封条么?谢谢!

2025-04-30 07: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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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快活林4级2010-02-20根据职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利对无证(此处系指应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企业进行查处(贴封条只是查处的一种形式,贴封条不等于关闭),无证生产属于违法生产,安监部门还要收缴企业的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2-10万元的罚款。贴封条是监察执法行为,不叫私自贴封条。并且《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就已经颁布实施了,现在早就不是法律宣讲期了,而是应该严格执行。你在办企业之前就应该先咨询清楚要办理哪些证件。 追问: "贴封条不等于关闭"为什么?怎么叫关闭?还有该企业是在“2002年就已经颁布实施”之前销售的。国家地方为什么不及时通知告知呢?地方没有这个权利么? 为什么?已经走上轨道了又“重权出击”呢?难道国家的嘴大么?那我们的损失谁负责呢? 回答: 贴封条是要你暂停生产经营活动,关闭是连你的工商营业执照一并吊销,你整个企业都不存在了。不敢想象从2002年到现在将近8年的时间你企业都没有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居然还存在了那么久!!这中间的原因我不得而知,我也不好评判。顺便问一下,你企业是生产什么的?我看看你们是否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你先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你自己对照一下看你们企业是否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